中新網11月25日電 據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報道,涉嫌嫖中國籍雛妓的新加坡前武裝部隊中校兩周前被判罪名成立,日前被判坐牢五個月,他也是51名嫖同個雛妓的男子中,第28名被判刑的男子。
  被告厄姆林(Emlyn Thomas Thariyan,38歲)案發時是武裝部隊中校,他是繼瑞士銀行前高級職員比爾京(42歲)、機械工程師柯偉南(34歲)、印度尼西亞富少雷納(29歲)和商業顧問吳源明(51歲)後,抗辯的第五人,也是刑罰最高的一個。
  被告聞判後,即刻表明要就罪名和刑罰上訴,法官把他的保金從1萬5000元增至3萬元。
  判坐牢19周的比爾京已提出上訴,但遭駁回。柯偉南、雷納和吳源明各判4個月,三人中只有吳源明提出上訴,正等待審理。
  被告厄姆林面對一項控狀,指他於2011年2月18日下午5時到6時30分,在明古連街的Hotel 81以500元跟未成年少女達成性交易。
  被告於今年4月受審,辯稱他在房裡沒跟少女發生性關係。經11天審訊,張榮光法官於本月8日判他罪成。
  控方在刑罰陳詞中指被告在庭上的表現顯得毫無悔意。他與雛妓相差18歲,差距非常大,但他卻沒問她的年齡就與她交易;像這類案件,年齡差距大就是加重刑罰的因素。
  控方說,雖有強大的證據可證明被告的罪行,但被告卻選擇把多名控方證人拖下水,使原訂四天的審訊拖延到11天才結束,浪費法庭的時間和資源。此外,他的辯護理由讓人難以置信且不一致,供證時也閃爍其詞。
  被告通過律師表明他不打算求情,但他在法官下判前,通過律師要求向法官說話,結果獲准。他告訴法官,他盡忠服務國家,為了這11天的審訊,他前後花了兩年的時間。他在審訊中已說明雛妓說謊,法庭接受這個說法。
  張榮光法官說,他不想重述判被告罪成的原因。被告沒有求情,他詳加考慮案件的性質、罪行的嚴重、判刑標準和類似案件的刑罰後,決定判被告坐牢五個月,並認為任何人都會得出同樣的結論。
  另外,51名被告中年紀最輕的白永利(Kelvin,21歲)的審訊完結,下月23日下判;另一被告劉興隆(30歲)的案件預計下月審理。(人名譯音)(傅麗雲)  (原標題:涉嫖中國籍雛妓 新加坡前軍官被判罪成坐牢五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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